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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分厂“6•20”厂内027 自卸车碰撞农电网事故  2764次浏览

一、事故经过:
   2015 年6 月20 日晚20 时40 分,驾驶员魏巍驾驶厂内027 自卸车,从渣场卸灰渣后返回现场的路上,没有注意车厢体是否完全放下,也没有感觉到车辆有刮线,行驶距离事故现场150 米处后,从后视镜看到空中电线打火。返回渣池后将电线打火事告诉同事(同事此时开车前往渣场送渣),让他确认一下,同时魏巍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检查,由于夜间光线太暗,未发现任何电击和刮痕,也没有察觉事故发生。
   2015 年6 月21 日8 时,好鲁库电管站赵站长等2 人来到公司,对电线损坏做事故调查。赵站长通过园区派出所联系车队张智广问当时情况,张智广及时询问当班的3 名驾驶员是否刮断电线,3 名驾驶员全部否认刮线。张智广向公用分厂厂长刘奇杰汇报询问结果,分厂及车队认为农电局电网损坏与公司运输车辆没有关系。电管站赵站长把事情向农电局汇报,农电局安监科报警。下午14 时农电局安监科孙科长,电管站赵站长,派出所,刑警队人员在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因刮断的电线上有红油漆,厂内027 车辆大箱前部有被刮划痕迹,认定是我公司车辆027 导致的事故。驾驶员魏巍没有感到刮到电线,否认是自己导致的事故。
    下午17 时,交警来到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和对电线、车辆确认,认定驾驶员魏巍负全责,在园区派出所办公室,青所长、调度长宋金成、公用分厂副厂长张林、车队安全员张智广、驾驶员魏巍及农电局孙科长、赵站长等人确认了此事。
    2015 年6 月22 日上午8 时好鲁库电管站赵站长及3 名工人维修线路,10 时线路维修完毕开始通电。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驾驶员违章操作,安全行车意识不够,未将车厢完全放到位,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主要原因:
1.公司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管理不到位,对行车路况存在的问题未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驾驶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不够;
2.电线下垂,导致电线距路面高度降低;
3.在线杆附近路旁没有设立警示标志;
4.夜间光线不好,线杆附近没有照明;
5.驾驶员麻痹大意,对车辆检查不到位,对路况了解不足。
三、防范措施:
    (一)鑫通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车辆长期使用部门,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驾驶人员、车辆行驶方面的安全管理专项考核规定,对车辆和驾乘人员严格管理和考核;
    (二)总经理工作部应加强对驾驶人员、车辆行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驾驶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讲解安全行驶的注意事项,熟悉行驶路线的重要性,从中吸取教训;
    (四)应在电线前端路段设置相应的限高警示标志,提示司机安全行驶;

    (五)对全体驾驶人员重新进行驾驶技能审核,规范驾驶习惯和车辆操作技能,杜绝危险驾驶行为和驾驶陋习;
    (六)公用分厂、鑫通公司车队以此次事故作为典型案例,组织驾驶员进行学习,讨论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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