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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力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联网  1178次浏览

一是精心部署,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事故统计直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分管领导靠前组织。对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改革精神及联网直报的每个阶段工作部署,均向上汇报、横向通报、纵向通知,切实做到及时传达、精准部署,环环相扣、步步有序,开局良好。 

       二是精准组织,得法操作。省、市、县三级安监局坚持边研究边推动、边认识边总结,发挥创新协调引领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直报工作局面。全省111县级安监局接到工矿商贸类事故报告后,信息员在24小时录入事故信息,完成统计快报;7日内,补充完善事故快报信息,由管理员审核确认后统计上报。公安、消防、交通运输、质检、农业、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基本建立了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体系及其与同级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事故统计信息通报机制。 

       三是强力推进,强化培训。充分利用总局视频培训的机会,组织全省各县市区统计进行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并安排7个分片联席会议对各县市区统计管理员、信息员人员集中培训,学习联网直报工作相关要求。同时,采取QQ群互动、电话答疑等方式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水平。

       针对联网直报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等问题,组织7次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与全省11个市的各县市区等基层领导和一线的统计人员共同探讨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和统计报表制度,探讨联网直报时效性、行业事故的报送方式问题,收集汇总大家的意见建议,对相关问题和事态进行深层次的综合性、规律性研究分析,形成多层次、多方面的数据统计分析成果。 四是纳入考核,定期通报。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在年初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浙江省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市县和行业领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制度,督促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安监部门报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省安委办明确规定: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时限将事故信息录入事故直报系统,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或生产安全事故联网直报信息报送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按规定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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